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,决定从9月1日起降低部分激素、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,共涉及82个品种、400多个剂型规格,平均降价幅度为14%;同时还取消了部分已经停止生产或进口的药品的单独定价权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:这次价格调整方案是在开展成本价格调查、专家评审和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。对日费用高的药品加大了降价力度、对日费用低的药品少降价或不降价,目的是在减轻患者负担的同时,保证价格相对低廉药品的生产供应;对专利等创新型药品适当控制降价幅度,以鼓励药品的研发创新;对原单独定价药品,进一步缩小了与统一定价药品之间的价差,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。
本次统一定价药品涉及到77个品种、363个剂型规格;单独定价降价品种共涉及36个品种、96个剂型。在单独定价降价品种中,除外资公司和合资公司外,也涉及到部分国内企业,如丽珠集团的尿促性素、双鹤药业的格列喹酮、昆明制药的阿法骨化醇、千红制药的胰激肽酶原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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